三门峡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会联合会、开发区工会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法〔2020〕13号)和《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工办发48号)的规定,三门峡市总工会制定了《三门峡市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门峡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1610089109.doc (已下载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