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办事处,市产业集聚区工会联合会,市直机关工会、市属各系统、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市总决定,2018年7月至8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一)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内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经高考统招、考入大学的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18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70元∕人∕月)的职工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高出幅度为50%以下,即705元∕人∕月),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4、与用人单位建立有一年以上劳动关系,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5、困难职工档案内的往届在校大学生。
(二)阳光就业行动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
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自
三、提供相关资料
1、职工子女助学申请。
2、河南省三门峡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助学救助登记表(企业工会加盖公章,工会主席签字)。
3、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准考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和入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5、困难农民工必须提供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连续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四、活动要求
(一)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制定助学与就业帮扶措施。各级工会要详细调查摸底本县(市)区、本单位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的生活状况及子女上学、就业需求,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在校人数、助学和就业帮扶需求等综合信息,分门别类制定帮扶措施,提高工作的精准度。要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职工家庭子女,加大助学帮扶力度,强化资金的集中保障作用。要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根据就业困难和未就业毕业生的专业、意向、困难程度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提高就业的成功率。
(二)发挥制度保障主渠道作用,实现工会帮扶与国家助学就业政策体系有效衔接。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掌握国家、省、市教育资助、促进就业等法律政策规定,针对不同困难职工家庭的情况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助学和就业帮扶政策宣讲,提高相关助学和促进就业政策知晓度。协助教育部门推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要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沟通,积极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贷款等就业优惠政策。
(三)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实现社会资源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就业需求精准对接。各级工会要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优势,动员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资源,形成多元化助学和促就业力量,对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需求。要引导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
要注重发挥工会网络就业服务平台优势,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就业服务活动。有招聘意愿的单位可及时与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将所需职位、岗位和招聘要求发布于河南省职工网。各县(市)区要收集发布一批本地用工单位、用工岗位信息至河南职工网和省总豫工惠手机APP(各省辖市总工会以所辖县级工会数为计算单位,每个县级工会不少于100个用工单位、1000个用工岗位信息)。有就业需求的职工或职工子女,可以随时登陆查看,了解岗位信息,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创新帮扶机制,提升活动效果。各级工会要把经济资助与学业帮助、人文关怀、能力培养相结合,把重要时间节点帮扶与日常助学救助相结合,建立完善定时联系、关心回访的机制。要关注特殊职工家庭特别是因公牺牲、伤残和患职业重病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单亲职工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通过走访、座谈、谈心等方式,帮助他们及时排解生活和心理上的压力。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报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各县(市)区总工会务必于9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smxbzb@163.com,通过帮扶网络填报统计表)。
附件:1、三门峡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助学救助登记表
2、 2018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3、2018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情况统计表
三门峡市总工会